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委托方(青冈县城镇建设管理处)要求,将媒体上下发的《2017年青冈县城区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公开竞价公告》第二条竞价企业资格要求中的“竞价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施工范围必须含绿化建设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竞价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资质。
变更通知下发后,将不在其他媒体发布,请竞买企业以本通知为准。
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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